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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医学院党外人士阅读文件参加会议的制度

    编辑:常 发布时间:2017-03-23 点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对党外人士阅读文件和参加会议作如下规定:

    1、党中央、省委发至地市级的有关文件、资料,党委可视具体情况向院内的党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传达或组织阅读。

    2、党中央、省委发至县团级的有关文件、资料,可由院党委统战部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党外副处级以上的干部传达或组织阅读。

    3、党中央、省委发出的规定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的有关文件、资料,原则上可以传达到民主党派支部委员、党外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及行政科一级干部。

    4、院行政及有关处室发至系一级的文件,党委和各部委下发的与民主党派、台侨联工作有关的文件,一般可发给民主党派组织、侨台有关成员,向他们进行传达。

    5、学院召开的党代会、教代会、职代会及学院的重大活动或集会,邀请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和各方面党外代表人士列席或参加。

    6、学院成立的有关专门委员会中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适当安排党外代表人士参加。